TOEIC® Listening and Reading Test

應試須知

為維護考場秩序、確保應試權益,請仔細閱讀下列應試須知,並於入、出考場及測驗時全程遵守本須知之指示與要求。違規者可取消其應試資格,成績不予計分,亦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期。
 
1. 測驗日期/考場:請於考前上網查詢應考資訊,不得要求更改測驗資訊。(因響應環保,本公司採取無紙化作業,不寄發應考資訊。)
 
2. 請於測驗開始前30分鐘抵達應試教室,依座位表上之座位代碼就座。測驗時間(含基本資料填寫)開始後即不得入場,尚未入場者視同自行放棄。
 
3. 測驗必要應試用品:有效身分證件、2B 鉛筆及橡皮擦
 
4. 有效身分證件規定:
國籍 有效身分證件
中華民國籍 滿16歲(含)以上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 或
「護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未滿16歲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 或
「護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或
「健保IC卡」正本
其他國籍 中國大陸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正本(有效期限內)
香港、澳門籍 「護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其他外國籍
「護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或
「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有護照號碼)(有效期限內)
 
5. 入場時須出示有效身分證件,有效身分證件、報名資料及應試者本人之姓名、證件號碼及樣貌須相符,始得入場應試。
 
6. 配戴眼鏡、口罩(依法令規定或因特殊需求者除外)或其他遮蔽、附加於五官之物品者,應依監考人員指示取下配合查驗。
 
7. 非測驗必要應試用品需放置於試場外監試人員指定位置。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若遺失,恕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8. 為維護測驗公平性及避免電子用品發出聲響影響測驗進行,電子設備及電子穿戴裝置(包含手機、智慧型手錶、智慧眼鏡、藍牙耳機等)及其他具數位顯示、通訊、錄音、錄影、攝影、儲存或傳輸功能之電子用品,於進入試場前應關閉電源,並放置於試場外,不得攜帶入試場。違者成績不予計分,亦不得要求申請延期測驗或退費。
 
9. 測驗期間不得佩戴帽子、耳塞等足以遮蔽五官、妨礙身分辨識或影響監考人員執行監試工作之物品。
 
10. 測驗時間約兩個半小時,中間不休息,提前離場或交卷者視同放棄。若因不可抗力暫時離場者,須經監試人員許可並陪同,短少之測驗時間不予補足。
 
11. 測驗過程中請確實遵守下列答題規則,若無遵守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且不得要求申請延期測驗或退費。
(I) 不得越區作答:測驗分為聽力與閱讀兩部分,各部分均有規定作答時間。在各部分規定的作答時間內,無論是否作答完畢,均不得翻閱、作答或修改另一部分。
(II) 答案卡上僅限填寫考生基本資料及劃記答案於答案欄位,不得再加註其它任何記號。
(III) 不得於試題本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答案、劃線或作任何記號;亦不得有傳遞、夾帶、左顧右盼、意圖窺視、相互交談、抄襲他人答案、自誦答案或其他違規行為。
 
12. 考生須於答案卡上完成簽名,視為同意遵守測驗規定,未簽名者不得應試。
 
13. 監試人員宣布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宣布離場後始可離開。宣布離場前,不得再提筆,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且不得要求申請延期測驗或退費。
 
14. 為維護個人安全及考場秩序,測驗現場得由施測單位實施錄影。
 
15. 試場內不得大聲喧嘩、抽煙、飲食或嚼食檳榔及口香糖等。於測驗當天有毀損現場設備、影響工作人員執行試務流程或不當擾亂考場秩序之行為,經勸阻無效者,本公司得禁止參加當次測驗並令其離開試場,且有權禁止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若前述行為導致其他考生因在干擾下進行考試或無法繼續考試而造成權益受損時,本公司必要時將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本公司與其他考生之權益。
 
16. 入場時不得攜入任何具有錄音或錄影功能之工具或設備。測驗開始後對於疑似有攜入上述設備之人或疑似有錄音或錄影行為之人,本公司有權要求該行為人出示該工具或設備並配合檢查,若拒絕者將不得繼續考試,成績不予計分。
 
17. 本測驗試題之著作權人為ETS®,任何人未經ETS之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重製或散布。意圖將試題本、答案卡或聽力測驗帶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有錄音、錄影或其他重製之行為者,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本公司保有相關法律追訴權。
 
18. 請人代考者,連同代考者,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涉嫌請人代考及代考者,本公司保有相關法律追訴權。
 
19. 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例:自然災害、疫情、罷工、遊行等),測驗安排方式如下:
(I) 無法如期舉行或中斷考試,本公司得另行通知(電子郵件及簡訊)安排改期。
(II) 場地限制臨時取消租借,本公司得另行通知(電子郵件及簡訊)安排更換考場。
(III) 如無法於重新安排之測驗場次或考場應試,可於通知期限內申請退費,逾期恕無法提供後續處理。
 
20. 如遇流行病疫情事,為保障全體考生之安全,本公司除遵守政府相關法令外,並得安排特別考試行政措施(如:要求考生進場時量體溫、戴口罩、消毒、禁止疑似病患應試等),敬請應試人員配合。
 
21. 測驗後,成績因故無法計算,本公司得視情況安排免費重考。
 
22. 本公司施測單位保有各項規定文字之最後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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